近日,省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卫生行政部门和疟防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考核评估方案(2014年版 )》和《江苏省市级消除疟疾评估实施细则》,对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和泰州市的消除疟疾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组分别听取了4市卫生计生委所作的消除疟疾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市级消除疟疾工作资料,现场抽取市级综合医院感染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临床医生和市、县疾控中心、市级综合医院检验科人员进行了疟疾诊治知识和疟原虫镜检技能考核,同时现场查看了市级综合医院“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开展情况;并每市随机抽取一个县(市、区),对县级消除疟疾考核评估质量进行了复核。经考核评估组确认,南通、扬州、镇江和泰州市达到了消除疟疾标准。
至此,我省已有无锡、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南通、扬州、镇江和泰州等9个市通过了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另外全省所有县(市、区)级考核单位也都通过了消除疟疾达标考核,提前实现了《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既定的消除疟疾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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