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

金湖县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行文,确认金湖县达到了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标志着金湖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消除血吸虫病目标提前实现,这是该县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金湖县是江苏省最晚发现的血吸虫病流行区,1969年冬发现钉螺,1970年始开展防治工作,全县历史有螺面积3420.98万平方米;累计血吸虫病人1785人,病畜397头。多年来,在历届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金湖县始终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治理”方针,不同时期采取相应的血吸虫病防治策略和工作措施,经过各级职能部门和疫区群众的共同努力,金湖县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79年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1997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达到传播阻断后,继续实施以查灭螺、查治病、健康教育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紧紧围绕“不出现本地新感染病例和感染性钉螺”工作目标,坚持因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科学防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县自1992年起未再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人、病畜,2014年起未再发现钉螺。

2017年4月20-22日,省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厅航道局、省农机局、省动物疫控中心和省血防研究所等5个部门(单位)组成的江苏省血吸虫病消除评估组,并抽调了南京、淮安等市20名血防专业人员和60名查螺员组成现场评估工作组,对金湖县血吸虫病现场螺情、病情及监测体系建设进行了现场评估。9月19-21日又组织有关专家对金湖县近10年血吸虫病防治组织保障和疫情资料进行了评估。

考核结果表明,金湖县血吸虫病螺情和人、畜病情、监测体系建设均达到了消除血吸虫病的指标要求,县、镇、村三级血防档案资料完整准确,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以来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及感染性钉螺。金湖县血防领导机构和专业队伍健全,已经制定了监测巩固方案。据此,考核组认为,金湖县已经达到了我国消除血吸虫病标准,今后可转入监测巩固阶段。

考核组建议,金湖县在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后,要充分认识血防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巩固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连续性。各级政府要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规定的职责,提高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水平,继续高度重视和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和投入,把血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好有关血防经费政策,真正做到巩固监测阶段思想不松、经费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工作不停,使金湖县的血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