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寄生虫检测实验室质量方针、声明与质量目标

1.1 质量方针

公平 公正 严谨 科学

实验室主任负责阐明质量方针并传达到全体员工,保证各级人员都能理解质量方针,确保质量方针得到贯彻执行。全体员工应努力学习质量方针﹑质量手册及相关的质量文件,使实验室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的要求。

实验室将通过建立﹑实施﹑保持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紧紧围绕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定期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和贯彻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当其不适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1.2 质量总体目标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确保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努力达到国家级实验室的要求。

1.3 质量目标

a) 检测数据准确,检测报告差错率小于2%;

b) 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c) 客户满意率大于90%;

d) 客户投诉处理率100%。

1.4 质量目标统计方法

 

 

1.5 管理声明

实验室通过实施管理体系,使全体员工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并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确保本实验室管理体系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1.6 检验检测质量声明

本实验室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及时、客观、公正、准确,保证测量的溯源性,做到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尽可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送检样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检测报告在检测结果明确后,72小时内送达至客户。当有强制性要求或客户要求时,能够对检验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估和表述。

1.7 服务水平声明

本实验室服务水平保证达到国内同类认证实验室一流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准确、高效、优质的服务。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明确责任,在一周内做出答复, 回应客户关切。

 

实验室主任:曹俊

201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