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房屋装修 JSSXFS2017-0412-1
二、本次招标房屋装修的内容:
实验楼四楼内部装修
三、投标人的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是经“无锡市机关管理局”确定的2017年度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
2、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1月、2月、3月的三金证明原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企业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6、必须以招标人指定的方式取得本招标文件,按照招标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材料、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8、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安装,除非另有约定,并达到验收标准;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四、投标注意事项:
1.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4月19日前到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招标人)领取房屋装修标书,全面熟悉招标人需求情况。以便合理优惠的进行投标报价和响应服务承诺。
2.投标人须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6年4月19日16:30时截止。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梅园杨巷117号)行政楼一楼行政科。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510-68781026
传真:0510-8551026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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