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中有关“对生活贫困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实行特殊临时救助措施,适当补助有关医疗费用”的精神,江苏省于2006年全面开展了晚血病人的治疗救助工作,2006年至2009年间,全省共完成治疗救助共计1409人次,受助病人分布于9市31县(市、区),其中内科1280人次,外科124人次,疑难5人次,实施救助总金额为5,491,334.64元,救助比例达总费用的45.49%。多数受助病人症状得到缓解,未发现1例因救助程序或治疗质量而产生的病人投诉。
根据《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卫疾控[2006]27号)规定,申请治疗救助的条件、程序及救助金额等有关事宜详见《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告知书》,具体事宜请咨询病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地防办公室或省技术指导组。
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救助技术指导组
地点: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内
电话:0510-85517721转门诊部